109年重陽敬老紀念品請領辦法
109年重陽敬老紀念品請領辦法
一、請領資格:
1.凡本會會員入會滿一年以上者(自108年10月1日前入會)。
2.會員年滿六十歲以上(民國49年09月30日前出生)皆可申請敬老紀念品一份。
二、檢附資料:
*會員本人請攜帶1.身份證或會員證 及2.印章 親臨工會辦理。
*若需委託代領請攜帶1.會員本人身分證影本或會員證 及2.委託書來會辦理。
三、請領地點: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98號2樓(中和) 上午9:00-下午5:00。
四、請領時間:109年10月 05日至 109年10月 30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