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陽敬老活動申請

類別:工會公告 2017/07/01

重 陽 敬 老 活 動 申 請 辦 法

一、申請資格:凡本會會員入會滿一年以上者,會員之父母或已依法收養並辦妥戶籍登記滿六個月之養父母,年滿七十歲以上者皆可申請敬老紀念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《每位會員僅可限申請乙份

二、申請手續:請備妥以下資料、會員父親母親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,並填具申請表乙份, 郵寄或親送工會辦理。

三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 106年8月 31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
四、領取紀念品時間:106年10月2日至106年10月31日止,逾期視同放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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